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 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管理,??顚S?;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學校學生資助項目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校內資助資金、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等。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一)資助貧困學生領導小組
組 長:陳國璋
副 組 長:蘇文德
成 員:黃志超 陳建設 陳聰賢 蔡署 陳志剛 謝思榮
資助貧困學生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政教處。
主 任:黃志超
成 員:陳建設 陳志剛 黃葉生 洪瑞程 黃梅蘭
(二)主要職責:
1.收集整理學校貧困生資料,做好貧困生的檔案管理工作。
2.籌劃貧困生救助的各項活動,積極籌集貧困生救助資金。
3.廣泛聯絡社會各界人士的獻愛心活動,積極為他們牽線搭橋,聯系幫助對象,負責貧困生受資助的信息反饋。
4.負責貧困生救助資料收集和貧困生救助的相關信息的發布。
5.負責貧困生捐助資金的發放和管理。
6.高中部助學資助工作由陳建設負責,各年段長協助;初中部助學工作由陳志剛負責,黃葉生及各年段長協助。
第三章 資金管理
第七條 資助經費來源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學校自籌等。
第八條 學校要嚴格按照各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 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條 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資助政策沒有統一規定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規定,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第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二條 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還包括:
一、高中貧困生建檔
(一)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高中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
二、高中國家助學金
(一)應用福建助學寶系統學生資助申請認定。
高中學校操作流程如下:
1.布置成立班級評議小組(班主任+教師+5-6名學生,評議學生不少于班級學生數10%),評議組學生必須是非申請助學的學生構成。
2.機構管理:下載組織機構模板——填寫完整——批量導入
3.用戶管理:點“教工賬戶管理”——下載“教工信息表模板”——填寫完整——導入;
4.用戶管理::點“學生信息管理”——下載“excel模板”——填寫完整(注意年級格式: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班級可以1/2/3……也可以01/02/03……,手機號可以用管理員自己先導入,最后認定是以申請學生自己的手機號為準,學號可以用學籍號也可以學校自己定號碼:如20170101/20180101/20190101,但一定要注意你的學生模板、教工模板和平臺的要統一格式)
5.機構建成,下發賬號與密碼給班主任,班主任登錄平臺,認領所屬班級(一個班只能認領一次,切記不要選錯)。
6.登錄網址:https://zxbmanager.ksdao.com:9200/zxb/login/login.do
7.導入完成——通知學生下載助學APP,按要求填報(事先準備好申請的材料:貧困事實照片、身份證件等佐證材料)。最好定一個截止時間。
8.班主任組織班級評議小組評議(每次讓參與評議的學生用班主任的手機登錄平臺——掃描班主任電腦端后臺產生的被評議學生的二維碼進行評議)——上報學校管理員(如有異議,需要重新評議或家訪核實)
9.評議可統一用班主任手機,在“我的”~“已實名”~“實名認證”中每次填寫新的學生姓名與身份證號碼進行綁定,就可以進行掃描申請二維碼評議。
10.學校管理員在后臺實施審核、退回、確認等操作即可
(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明細表
(三)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匯總表
(四)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明細表
(五)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匯總表
(六)上傳全國資助管理中心的文件匯總
(七)義務教育階段享受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生活補助學生名單
(八)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情況表
(九)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等其它相關材料。
(十)資助對象受助后相關情況反饋
三、社會慈善愛心捐助
(一)受助學生匯總表。
(二)學生申請材料
(三)簽領憑證等
四、校內資助資金
(一)申請表
(二)公示材料
(三)匯總表
(四)發放簽領表
(五)學生品學兼優相關資料。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負責核定各資助項目的資助人數和資助標準,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批。每學期結束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要將各資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和資金的下達、發放等情況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資助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七條 本制度于2019年9月1日起實施。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南安一中
2019年9月1日